德国留学签证C:申请流程与材料清单解析
A. 签证申请的递交流程
除D中所列情况外,留学签证、留学预备签证以及大学交流项目签证的申请主要需通过留德人员审核部(APS)递交。对于获得德国或欧盟官方资助的奖学金生,可以选择在德国驻华使领馆或留德人员审核部递交申请。
对于位于德国驻华大使馆、德国驻沈阳、成都和广州总领馆辖区的大学生,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地址位于北京市朝阳区东方东路19号,外交办公楼E座13层。邮编为100600。在成都、广州和沈阳总领馆辖区的申请人可以选择向留德人员审核部或直接向所在地区的总领馆递交申请,并在总领馆接受指纹采集。团体签证申请可全权委托一人递交,个人签证则需亲自递交。所有向总领馆提出的签证申请都必须由申请人本人递交。
对于常住地位于德国驻上海总领馆辖区的大学生,留德人员审核部地址位于上海浦东新区科苑路88号德国中心一号楼。邮编为201203。
通常,德国使领馆将签发有效期为3或6个月的签证。入境后,您必须立即到外国人管理局报到,获取有效的居留许可。
1. 已填写完整的Videx表格最后一页(第7页)的打印件,可在以下网址下载:详情请参见[网站链接]。
2. 用德语完整填写并亲笔签名的居留许可申请表以及符合外国人居留法第53和54条要求的声明。
3. 亲笔签名的旅行护照,并附上护照照片页的复印件,护照有效期应超出签证有效期3个月以上。
5. 任意一种证明居留期间经济来源的文件,如银行账户证明、经济担保书、银行担保证明或奖学金证明。
6. 高等教育或职业教育凭证,如、学位证书、在读/学籍证明或休学证明,并附德语翻译。
7. 完整无间隙的表格式德个人简历。
8. 详细的留学理由说明书,阐述留学目的和对未来职业生涯的影响。
9. 医疗保险证明,至少90天有效。
10. 如之前在德国常住过并持有长期签证/居留证,但已过期不满6个月的,需提供德国户籍登记机构的注销户籍登记证明。
11. 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证明/审核证书/传真。
12. 无需缴纳签证费,因已包含在APS审核费中。
一、基本情况
留德人员审核部负责德国驻华使馆和德国驻上海总领馆辖区内的签证申请大学生的指纹采集工作。对于德国驻成都、广州和沈阳总领馆辖区内的大学生,需亲自前往所在地的总领馆进行指纹采集。具体的操作方式可以在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官方网站进行查询。
二、个别情况
三、艺术和音乐专业的大学生
四、其他类别的大学生
五、博士生
博士生申请签证时,无需经过留德人员审核部的审核,可以直接在签证处递交签证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