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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政策

日本签证过期在留(持有在留卡在日居住要注意履行义务)

发布时间:2025-01-20 10:47:17 留学政策 0
  持有经营管理签证在日本居住的朋友,经常会咨询我们,在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后,需不需要通知入管局。接下来我们就在这篇章内详细说明一下,在日本的中长期居留者在符合以下情况时,须进行申报手续。  常见的情况如下:  ○ 已确定新的居住地或变更居住地时  自确定新居住地之日或变更居住地之日起14天以内,请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出示居留卡,并申报居住。  ○ 姓名、国籍/地区等发生变更时  发生结婚后姓氏


  持有经营管理签证在日本居住的朋友,经常会咨询我们,在公司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后,需不需要通知入管局。接下来我们就在这篇章内详细说明一下,在日本的中长期居留者在符合以下情况时,须进行申报手续。

日本签证过期在留(持有在留卡在日居住要注意履行义务)

  常见的情况如下:

  ○ 已确定新的居住地或变更居住地时

  自确定新居住地之日或变更居住地之日起14天以内,请向居住地的市区町村出示居留卡,并申报居住。

  ○ 姓名、国籍/地区等发生变更时

  发生结婚后姓氏、国籍/地区发生变化等情况时,如果姓名、生日、性别、国籍/地区发生变更,自变更发生之日起14天以内,请携带护照、照片、居留卡,以及了解变更事实的资料,到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向法务大臣申报。(注)未满16岁人的相关申报,无需携带照片。

  ○ 所属单位等发生变更时

  《拥有劳务资格(部分除外)的人、留学生及研修生》

  从事“教授、高度专门职、经营/管理、法律/会计业务、医疗、研究、教育、技术/人知识/国际业务、企业内调动、演出(仅限依照与日本公私单位签订的合同从事与该居留资格有关的活动时。)、技能、技能实习、留学及研修”的拥有居留资格并居留的人员,当发生雇佣单位或教育单位等所属单位名称变更、所在地变更、公司倒闭等、雇佣等的合同到期、签订新雇佣等合同而迁移地址时,请在14天以内,前往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向东京入国管理局邮寄或利用“入国管理局电子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向法务大臣申报。

  《拥有作为配偶的居留资格而居留的人》

  拥有“家属滞在”、“日本人的配偶等”或“永住者的配偶等”的居留资格的人,在与配偶离婚或配偶逝去时,请在自当日起14天以内,前往地方入国管理官署,向东京入国管理局邮寄或利用“入国管理局电子申报系统”通过互联网向法务大臣申报。

  具体需要办理 届出手续及申告地点

  见下表所示

  友情提示

  经营管理签证会社地址发生变更时一定要记得在14天内向入管局提交届出手续,样式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