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上外西班牙留学探秘上海外国语大学留学招生指南
第一章 总则
为保证上海外国语大学本科招生工作顺利进行,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教育部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一、学校基本信息
二、学校名称
本校名为上海外国语大学,简称“上外”。英译名为Shanghai International Studies University,简称SISU。学校国标代码详见招生简章。本科办学地址位于繁华的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550号,邮编也如招生简章所示。
三、学校性质
学校是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教育部并与上海市共建,是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的全国重点大学。学校拥有学士、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并设有博士后流动站。
四、与学位证书
对于取得学校学籍并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的本科生,学校将颁发本科。符合学校学位授予规定的毕业生,将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招生工作原则
五、招生工作精神
学校本科招生工作全面贯彻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三章 组织机构
六、领导机构与组织
第四章 招生计划
七、招生计划概述
第五章 录取规则
八、录取规则详述
本校的录取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在普通类型招生中,学校主要采取提前批次和本科第一批次录取的方式。对于国家专项计划,学校会定向招收特定地区的考生,录取规则参照普通类型招生。
在调档过程中,学校会认可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的全国性政策加分,但分值最高不超过20分。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学校根据招生计划及录取要求顺序进行录取。
在专业录取时,学校遵循“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各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分。若考生投档成绩相同,则会依次比较外语成绩、高考实考总分、语文成绩、数学成绩。若上述情况均相同,则使用预留计划进行录取。
对于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选考科目需符合学校招生专业的要求。学校还参考综合素质评价信息进行专业录取。若考生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则作退档处理。
第十九条
对于报考学校外语类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高考外语口试并且成绩合格(未组织口试的省份除外)。尤其是广西的考生,他们的外语口试成绩需要达到A等级。学校不会单独组织外语口试和专业面试。
第二十条
考生体检标准遵循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的相关指导意见及补充规定。
第二十一条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学校会按照志愿投档的批次情况进行招生。对于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学校会接收非第一志愿的考生,并根据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仍无法满足录取要求,学校将会进行志愿征集。对于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计划也会进行志愿征集。若征集志愿后仍不足,学校会将剩余计划调配到其他生源质量好的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五章 附则
保送生、综合评价试点、高校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以及港澳台学生的招生工作都遵循教育部的相关规定以及学校的招生简章。若已公布的招生简章与学校的招生章程或上级部门文件有冲突,以当年的学校招生章程和上级部门文件为准。
新生入学后,学校会进行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对于复查不合格的学生,学校会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学校的学费和住宿费按照国家规定和上海市物价局的核定标准收取。其中,国家“双一流”建设学科(外国语言文学类)的专业学费为每年7150元;工科计算机类专业学费为每年7000元;其他学科的学费为每年6500元。对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的学费,具体金额将在入学后公布。若学生超出学校本科专业基准学分(160学分),将按照2023年入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的学分制收费办法另行收取费用。住宿费为每年1200元。
第二十五条
学校拥有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多种资助项目,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等。学校致力于为学生全面发展提供广阔的平台,全方位、全过程地支持学生的成长和成才。
第二十六条至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