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护理人员签证最新动态及需求解析
根据德国驻华大使馆的最新公告,关于护理人员赴德申请签证的相关要求有所更新,具体细节如下:
基本须知
请注意德国对于居住在中国的旅行者仍采取入境限制措施。相关最新信息可通过以下链接获取:Webseite。建议查阅德国驻华使领馆网站上“长期居留常见问题”FAQ以获取更多补充信息。
申请人必须通过德国驻中国大使馆官网预约面签时间,并亲自递交签证申请。非德语或英语的资料需附上翻译件。申请过程中,需出示个人基本情况的相关证件、证书、凭证等原件,提交申请后原件将退还给申请者。
通用信息
对于计划在德国长期从事护理行业的人员,需要获得国家颁发的从业许可证。要获准在德国担任护理人员,需满足以下条件:
1. 认可的学位:在中国获得的护理学位需在德国得到认可。需提交职业认可申请给就业所在联邦州的主管当局。相关信息可参见相关机构网站。
2. 足够的德语能力:通常需要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标准(GER)规定的B2级别。如不满足,可提前参加德语培训。
有关在德国生活和工作的更多信息,请访问联邦的外国专业人才门户网站。
包括完整的德国签证申请表,近期生物识别证件照片,有效的旅行护照(签名且至少有两页空白),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德语或英语书写的简历,现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信,专业人才加快程序说明信,足够的医疗保险证明等。
如果作为雇员需要在德国参加法定医疗保险,请注意该保险仅适用于已在德国居住及就业的情况下。如计划入境德国从事护理工作,则必须办理因私医疗保险直至雇佣关系开始且法定医疗保险生效为止。
入境从事护理人员工作
特定文件包括由未来雇主填写并签署的“雇佣关系声明表”,中国护理或护士专业,德国相关认定机构出具的职业资质认可证明,德方给予的从业许可保证以及证明德语水平达到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标准B2级别的证书等。
语言证书要求
对于想要在德国长期居留的申请者,语言证书是不可或缺的一部分。申请者需要达到足够的德语水平,通常至少是欧洲语言共同参考标准B1级别的证书。有关受认可的语言证书信息,建议查阅“长期居留常见问题”FAQ。
针对45岁以上的申请者:
提交足够的养老金证明,确保工资不低于一般养老保险年度缴费评估上限的55%(在2023年为毛收入48,180欧元/年)。
提供入境后护理人员的职业资格认证。
提交中国护理或护士专业原件以及两份复印件。
提供德国相关认定机构出具的职业资质部分认可证明(Defizitbescheid)原件以及两份复印件。
经济来源证明:
若计划同时从事辅助护理人员的工作,需要提供由未来雇主填写的“雇佣关系声明表”及其副页。
否则,应提供足够的经济来源证明。
参加学校或企业的认证课程的申请者,需根据不同情况提供对应的资金证明。如学校职业培训第一年需每月收入至少903欧元。企业职业培训则第一年须提交每月净收入至少为771欧元的资金证明。若工资收入不足以支持培训期间的生活费用,需提交额外的资金证明,如限制提款账户证明(Sperrkonto)。
其他重要信息:
非中国籍的申请者需要提供有效的中国居留许可。
签证费用为75欧元,需折合人民币以现金支付。